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郭廷以圖書館閱覽暨借閱須知
民國86年1月16日85學年度第4次所務會議議決通過
民國91年6月27日90學年度第4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93年4月15日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97年8月7日第4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100年4月26日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102年8月13日第4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108年9月6日第3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109年12月10日第4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閱覽
一、本館圖書資料以本所及本院人員為主要服務對象。
二、圖書資料借閱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50分;隔夜借閱時間為閉館前30分鐘內辦理,並於次日開館後1小時內歸還,遇例假日順延。
三、本館各閱覽室(區)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吸煙、飲食或其他影響閱讀之行為。
四、讀者之私人物品應存置於寄物櫃,不得攜入館內。如為研究需要,欲攜帶入館,應先經本館人員同意,且離館時接受檢查。
發證
五、本所人員具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本館「個人借閱證」:
1.專、兼任研究人員(含合聘研究員)與行政人員。
2.退休研究人員、訪問學人(員)、博士後研究及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人員。
3.約聘僱人員及退休行政人員。
4.院士及其他經所長同意核發之對象。
六、各類型借閱證借閱權限如附件。
七、他館申請本館互換借書證,需經圖書館委員會同意並簽約後始能核發,每館以5張為原則。
借閱
八、外借圖書資料應憑服務證或借閱證辦理借閱。欲借資料如已外借,得辦理預約登記。外借圖書如無人預約,得辦理續借。
九、本院研究人員因研究需要預約圖書時,本館得調整借閱期限。原借閱者如為本所研究人員,借閱期限調整為自預約日起14日;其他人員調整為7日。預約者借閱期限為14日。
十、預約催還圖書於本館通知後保留7日,逾期未借取消該預約權利。
十一、借閱圖書資料應依期限歸還,逾期未還停止借閱權,並依「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統一服務收費標準表」辦理。逾期2個月仍未還,以遺失論。
十二、外借圖書如因盤點及其他必要處理時,借閱者應自通知日起7日內歸還,否則以逾期論。
十三、離職或因故離所6個月(含)以上者,應於離職或離所前辦理圖書歸還。
十四、凡冒用他人借閱證者,得暫停其借閱證持有人及冒用者之所有借閱權利。
污損遺失
十五、借用圖書應妥善保管,不得在書上註記、折疊、剪裁等。情節重大者,送請圖書館委員會專案處理。
十六、遺失圖書資料以借閱者自行購置相同版本之資料賠償為原則,並依「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統一服務收費標準表」辦理。
如無法購得,得以現金賠償,其計價方式為:
1. 圖書依購價5倍賠償。
2. 期刊、微縮資料、視聽資料、光碟資料庫等,依購價2倍賠償。
3. 善本書、1959年以前出版中文圖書期刊資料、1949年以前出版西文圖書期刊資料、無購價之圖書或為套書之一部分且無法單本購置時,其賠償金額送請圖書館委員會專案處理。
上述賠償手續未完成者,停止借閱權。
十七、本須知經本所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附件:各類型讀者借閱權限
人員 權限類型 |
本所 | 本院 | 院外 | |||||||||
---|---|---|---|---|---|---|---|---|---|---|---|---|
專、兼任研究人員 | (1)退休研究人員(2)訪問學人、博士後、博士培 | 行政及技術人員 | 約聘僱人員 | 單位公務用書 | 研究人員 |
文哲所 |
院士、訪問學人、博士後、博士培 | 行政及技術人員、退休人員 | 約聘僱人員 | 互換借書證 | ||
總借閱量 | 冊數 | 不限 | (1)30冊(2)50冊 | 30冊 | 20冊 | 不限 | 60冊 | 不限 | 50冊 | 20冊 | 20冊 | 5冊(每館/卡) |
圖書 | 借期 | 2年 | 3個月 | 1年 | 1個月 | 2年 | 3個月 | 2年 | 3個月 | 2個月 | 1個月 | 1個月 |
續借期限 | 2年 | 3個月 | 1年 | 1個月 | 2年 | 3個月 | -- | 3個月 | 2個月 | 1個月 | -- | |
續借次數 | 1 | 1 | 1 | 1 | 1 | 3(人社、歐美、文哲、聯圖) 2(史語、經濟、民族、亞太) 1(數理及生命組) |
-- | 1 | 1 | 1 | -- | |
列入珍貴圖書原件 | 借期 | 個案決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續借期限 | 個案決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參考書 | 借期 | 7日 | -- | -- | -- | 2年 | -- | -- | -- | -- | -- | -- |
續借期限 | 不續借 | -- | -- | -- | 2年 | -- | -- | -- | -- | -- | -- | |
續借次數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珍善本書 | 借期 | 7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續借期限 | 不續借 | -- | -- | -- | -- | -- | -- | -- | -- | -- | -- | |
線裝書 | 借期 | 2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續借期限 | 2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續借次數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過期期刊 | 借期 | 30日 | 30日 | 30日 | 30日 | -- | -- | -- | -- | -- | -- | -- |
續借期限 | 不續借 | 不續借 | 不續借 | 不續借 | -- | -- | -- | -- | -- | -- | -- | |
當期期刊 (含現刊區未裝訂者) |
隔夜借閱 | 隔夜借閱 | 隔夜借閱 | 隔夜借閱 | -- | -- | -- | -- | -- | -- | -- | |
視聽資料(多媒體) | 借期 | 7日 | 7日 | 7日 | 7日 | -- | -- | -- | -- | -- | -- | -- |
續借期限 | 不續借 | 不續借 | 不續借 | 不續借 | -- | -- | -- | -- | -- | -- | -- | |
視聽資料(文字型) | 借期 | 7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續借期限 | 不續借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微捲資料 | 館內閱覽為原則,不外借。(比照院內各館辦理) | |||||||||||
備註 |
1.列入珍貴圖書優先數位化並以數位化或複本流通,原件借閱及借期須經圖委會或所長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