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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郭廷以圖書館閱覽暨借閱須知

民國86年1月16日85學年度第4次所務會議議決通過
民國91年6月27日90學年度第4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93年4月15日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97年8月7日第4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100年4月26日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102年8月13日第4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108年9月6日第3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民國109年12月10日第4次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閱覽

一、本館圖書資料以本所及本院人員為主要服務對象。
二、圖書資料借閱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50分;隔夜借閱時間為閉館前30分鐘內辦理,並於次日開館後1小時內歸還,遇例假日順延。
三、本館各閱覽室(區)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吸煙、飲食或其他影響閱讀之行為。
四、讀者之私人物品應存置於寄物櫃,不得攜入館內。如為研究需要,欲攜帶入館,應先經本館人員同意,且離館時接受檢查。

發證

五、本所人員具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本館「個人借閱證」:
  1.專、兼任研究人員(含合聘研究員)與行政人員。
  2.退休研究人員、訪問學人(員)、博士後研究及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人員。
  3.約聘僱人員及退休行政人員。
  4.院士及其他經所長同意核發之對象。

六、各類型借閱證借閱權限如附件。
七、他館申請本館互換借書證,需經圖書館委員會同意並簽約後始能核發,每館以5張為原則。

借閱

八、外借圖書資料應憑服務證或借閱證辦理借閱。欲借資料如已外借,得辦理預約登記。外借圖書如無人預約,得辦理續借。
九、本院研究人員因研究需要預約圖書時,本館得調整借閱期限。原借閱者如為本所研究人員,借閱期限調整為自預約日起14日;其他人員調整為7日。預約者借閱期限為14日。
十、預約催還圖書於本館通知後保留7日,逾期未借取消該預約權利。
十一、借閱圖書資料應依期限歸還,逾期未還停止借閱權,並依「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統一服務收費標準表」辦理。逾期2個月仍未還,以遺失論。
十二、外借圖書如因盤點及其他必要處理時,借閱者應自通知日起7日內歸還,否則以逾期論。
十三、離職或因故離所6個月(含)以上者,應於離職或離所前辦理圖書歸還。
十四、凡冒用他人借閱證者,得暫停其借閱證持有人及冒用者之所有借閱權利。

污損遺失

十五、借用圖書應妥善保管,不得在書上註記、折疊、剪裁等。情節重大者,送請圖書館委員會專案處理。
十六、遺失圖書資料以借閱者自行購置相同版本之資料賠償為原則,並依「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統一服務收費標準表」辦理。
如無法購得,得以現金賠償,其計價方式為:
  1. 圖書依購價5倍賠償。
  2. 期刊、微縮資料、視聽資料、光碟資料庫等,依購價2倍賠償。
  3. 善本書、1959年以前出版中文圖書期刊資料、1949年以前出版西文圖書期刊資料、無購價之圖書或為套書之一部分且無法單本購置時,其賠償金額送請圖書館委員會專案處理。
  上述賠償手續未完成者,停止借閱權。
十七、本須知經本所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附件:各類型讀者借閱權限

人員

權限類型

本所 本院 院外
專、兼任研究人員 (1)退休研究人員(2)訪問學人、博士後、博士培 行政及技術人員 約聘僱人員 單位公務用書 研究人員

文哲所
研究人員

院士、訪問學人、博士後、博士培     行政及技術人員、退休人員 約聘僱人員 互換借書證
總借閱量 冊數 不限 (1)30冊(2)50冊 30冊 20冊 不限 60冊 不限 50冊 20冊 20冊 5冊(每館/卡)
圖書 借期 2年 3個月 1年 1個月 2年 3個月 2年 3個月 2個月 1個月 1個月
續借期限 2年 3個月 1年 1個月 2年 3個月 -- 3個月 2個月 1個月 --
續借次數 1 1 1 1 1 3(人社、歐美、文哲、聯圖)
2(史語、經濟、民族、亞太)
1(數理及生命組)
-- 1 1 1 --
列入珍貴圖書原件 借期 個案決定 -- -- -- -- -- -- -- -- -- --
續借期限 個案決定 -- -- -- -- -- -- -- -- -- --
參考書 借期 7日 -- -- -- 2年 -- -- -- -- -- --
續借期限 不續借 -- -- -- 2年 -- -- -- -- -- --
續借次數 -- -- -- -- 1 -- -- -- -- -- --
珍善本書 借期 7日 -- -- -- -- -- -- -- -- -- --
續借期限 不續借 -- -- -- -- -- -- -- -- -- --
線裝書 借期 2年 -- -- -- -- -- -- -- -- -- --
續借期限 2年 -- -- -- -- -- -- -- -- -- --
續借次數 1 -- -- -- -- -- -- -- -- -- --
過期期刊 借期 30日 30日 30日 30日 -- -- -- -- -- -- --
續借期限 不續借 不續借 不續借 不續借 -- -- -- -- -- -- --
當期期刊
(含現刊區未裝訂者)
隔夜借閱 隔夜借閱 隔夜借閱 隔夜借閱 -- -- -- -- -- -- --
視聽資料(多媒體) 借期 7日 7日 7日 7日 -- -- -- -- -- -- --
續借期限 不續借 不續借 不續借 不續借 -- -- -- -- -- -- --
視聽資料(文字型) 借期 7日 -- -- -- -- -- -- -- -- -- --
續借期限 不續借 -- -- -- -- -- -- -- -- -- --
微捲資料 館內閱覽為原則,不外借。(比照院內各館辦理)
備註

1.列入珍貴圖書優先數位化並以數位化或複本流通,原件借閱及借期須經圖委會或所長同意。
2.本所各單位得以單位名義向圖書館借用。
3.院內退休研究人員借閱圖書權限以各館平等互惠為原則。
4.光碟片借閱前簽署同意不複製光碟內容聲明書。
5.1959年以前中文書及1949年以前西文書,僅限本所研究人員借閱。

最後更新:2024-01-19 09:1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