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郭廷以圖書館數位典藏資源管理使用要點
民國101年8月14日101年度第4次圖委會會議訂定
民國104年6月16日104年度第3次圖委會會議修訂
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郭廷以圖書館數位典藏資源與系統(以下簡稱數典資源),以支援本所研究為主,同時為促學術研究與資源交流,開放使用及建立本館數典資源之管理機制,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數典資源,係指由本館基於保存資料之目的,經掃描等數位化重製之數位檔案、自建資料庫與系統,收錄類型包含:報紙、期刊、公報、剪報、圖書、文獻等。
三、本要點所稱管理使用,以中華民國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範為準。
四、數典資源以線上開放書目與詮釋資料之檢索、瀏覽為原則,其全文影像檔案則採權限管理。
五、使用對象與權限:
(一)本所研究人員:
1.以圖書館系統單一帳密登入。
2.可線上查檢書目、詮釋資料與全文影像檔案。
(二)本所研究助理、博士後研究、訪問學人(員)、本院研究人員、合作單位、所外人員:
1.可線上直接查檢書目、詮釋資料。
2.全文影像檔案限圖書館內公用電腦閱覽、列印。
3.其餘規定依「中央研究院近代史郭廷以圖書館微縮閱讀機、電腦單機閱覽管理使用要點」辦理。
4.如利用本館數典資源完成研究,公開發表研究成果時,請依本館格式註明資料來源。
六、使用者不得對資料進行改製、散佈、大量下載、非學術研究用途等,侵害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之情事。違反規定及相關法令規範者,停止其使用權,以及因而衍生著作權、隱私權等影響第三者權益或造成損害,由使用者自負法律責任。
七、列印所需費用,除另有規定者外,依「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統一服務收費標準表」辦理。
八、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